1)第63章 收服黑市小妹_七零:神医携百亿物资被国家团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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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丁春是嚎啕大哭,跪着求她娘,才没让人出院的。

  她也不敢告诉她娘,自己在黑市那么危险的地方挣钱,怕娘担心。

  只说舅舅给她找了份临时工的活,每个月虽然不多,但也够住院费,平时吃饭。

  好说歹说,把人劝住。

  想到她娘皮包骨的模样,丁春才厚着脸皮,找叶清月付全款。

  做完这单,她想拿钱买鸡蛋,给她娘补补。

  肉是不敢买的,住院费那座大山还压在她身上,钱得精打细算着花。

  叶清月看了丁春一会,想到门外那个药罐子,才点头:"我可以付全款,但你明天就得把货给我。

  她也不是什么烂好人。

  丁春虽然可怜,但自己与她萍水相逢,对丁春太好,换来的或许不是真心,而是得寸进尺。

  所以,在给予好意的同时,叶清月也要强硬一些。

  省得别人把她的好脾气,当成了好欺负。

  丁春闻言,连忙点头:"明天中午,我肯定把你要的货备好!

  叶清月这才数出一百七十六块,递给丁春。

  分家后,她得了三百四十多块。

  其中三百抚恤金给了叶向红,余下四十多块大半贴补家用。

  好在她借着小偷的事,又敲了叶家三百,霍清持也给她送了三百二。

  她手里加起来还剩六百多块。

  可给家里人买完衣服,存款瞬间缩水将近三分之一。

  叶清月也有点肉痛,想要过好日子,就绕不开钱钱钱啊!

  看着低头数钱的丁春,叶清月心中一动,忽道:"你叫什么名字?

  "丁春。

  丁春想着,家都被叶清月晓得了,也不差一个名字,"姐姐,你呢?

  "叶清月。

  丁春一听,羡慕道:"姐姐,你的名字可真好听。

  叶清月闻言,没有高兴,反倒觉得有些……

  讽刺。

  关于她的名字,说来也有段故事。

  她爹娘第一胎就是个女儿,叫叶梅。

  叶老头嫌弃极了,觉得女儿不顶事,只会在家白吃白喝,想把叶梅扔了。

  吃不饱的年代,向阳村旁那条河里,沉眠着周边村子里,许多无言的残忍。

  可叶勇和叶向红不同意,这是他们第一个孩子,就算让他们自己割肉,也要把孩子喂大。

  叶老头这才作罢。

  结果第二胎又是个女儿。

  叶老头说什么都要把孩子扔了。

  可没想到,素来温顺的叶向红,第一次发了疯。

  她拿着菜刀,要跟叶老头拼命,扔她女儿,她就砍死叶老头!

  叶老头吓得差点拉了,最后没能扔掉孩子,他一肚子火。

  于是,在给孩子上户口时,叶老头擅作主张地去了,说给孩子取名"叶清明"。

  正巧孩子是在那年清明生的。

  叶老头专门取了这晦气的名字,希望孩子命里沾灾,早点死。

  上户口的女办事员一听,哪有给刚出生的小女孩取这种名字的?

  这老头子可真够狠心!

  她就悄悄把"清明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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