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74章 南风馆从良记(十)_和马赛克相亲相爱那些年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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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状元郎红袍乌发,高高骑于一匹枣红大马上,身姿英挺。

  只是此刻,他的手紧紧抓紧了缰绳,连上头的青筋都暴凸了出来。原本仍在叫嚣的奴仆亲眼看见了那对青花瓷瓶下的纹路,也是一怔,诧异不解地扭头去看自家主子。在看了一眼之后,他猛地打定了主意,怎么也得把这盆脏水泼回去,这样大好的日子,绝不能毁在这群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手里!

  “我们是买来的,”他挺直了脊背,嚷嚷道,“怎么知道原主人是谁!”

  寇秋双手拢于袖中,轻声笑了笑。

  “买来的,”他慢慢道,“那敢问状元爷,是从哪家店,用哪里来的钱,买来的?”

  沈翰修一言不发,仿佛已然凝固成了一座石头垒成的雕像。他抿紧了嘴唇,眼睛也并没有再看寇秋,只是沉默着抬起了视线,沉沉落向远方。

  “是我。”

  寇秋仍旧望着他,一字一顿道:“是我从十二岁起开始入南风馆做杂役,供你——”

  “柳老板!”

  状元郎骤然截断了他的话,原本的平静也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。他的眼神猛地投射过来,里头说不清装的是什么,像是油盐酱醋都混在了一处,酿的这味道也变得乱起八糟。他望着寇秋,目光中慢慢含了恳求。

  “柳老板。”

  寇秋看到了乞求,可他并没有分毫心软。

  “沈状元,”他轻声道,语气坚定,“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。”

  不止一次。

  在两人的相处中,段存永远是节节败退的那一个。沈翰修说喜欢的,便毫无原则让给他;沈翰修说需要的,哪怕手上磨出泡来也要赚银子买给他。初时只是出自对同乡的照顾,可后来,这感情便慢慢变了味。

  段存的心里,沈翰修的位置很高很高。沈翰修又聪明又文雅,生来就应该坐在书院里,做他凡事都无需担忧的公子。

  而他,生来却就是风尘的命。

  他整整劳碌了一辈子。劳碌到把自己的位置一直降到了灰里,却还是不能让那个人低头看他一眼。

  甚至连他辛苦赚来的钱,沈翰修也觉得脏。

  可那又能怎样呢,沈翰修分明是忘记了,他自己便是被这些脏钱养大的。

  而如今,终于连段存也死了心。寇秋抬头再看着面前脸色铁青的状元郎时,心中平静无波,没有再因这个人而掀起半分波动。

  “怎么,”他笑道,“沈状元害怕了?”

  沈翰修的额上蹙起了一道道细纹。他拽进了绳子,把它狠狠地勒进手心里,许久后,才服软似的喊了声,“段存。”

  百姓们不知段存是谁,皆诧异地窃窃私语。寇秋将面前人的慌张不安尽数收入眼底,听着他这几近恳求的一声,仍旧没有后退。

  他沉默地立在风里,不打算让开。

  “段存!”

  沈翰修终于再也忍不住了,他直直地喊出这个近乎十年没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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