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4章:金无足赤、家有贤妻_南宋第一卧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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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后把外面裹着的汗巾子打开。

  这沉甸甸的手感带给他的感觉果然没错,沈墨看着手里面的东西,不由得吹了一声口哨。

  在那个脏污破旧的麻布汗巾子里面,包裹着的竟是一锭金灿灿的黄金!

  这一锭大概是十二两重的一个金元宝。所谓“七青八黄九五赤”,这锭黄金上面的颜色泛着赤红,一看就知道是十成十的赤金。

  宋代的一斤是十六两,按照金银的兑换价,这十二两黄金兑换成白银就是一百三十多两银子。

  在宋朝,一两银子能干什么?

 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婢,人牙子给洗的干干净净的往你面前一戳,只要二两银子。

  十四五岁能伺候人的大姑娘,看脸盘丑俊,价钱是四两到六两不等。带回家去无论想干什么,想怎么使唤随您的便。

  顺便说一句,这个时候官方的报价是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钱,也就是铜钱一千文。但是实际上民间主要是用铜钱来做货币。一两银子换铜钱的话,大概是一两银子换700到900文钱差不多。

  所以说在这个一个大烧饼才卖一文钱的时代,这一百多两银子,真可谓是一笔巨款了!

  看着这锭黄金,沈墨忽然想到了一件事。

  那些胡商带来的宝货价值巨万,如果说这个张牛儿是这桩案子的同案犯的话,那么他分的这点儿钱,可未免也太少了些吧?

  “不管了!”沈墨心道:“管他是不是赃物,反正张牛儿一辈子也赚不来这么多钱。这锭黄金他肯定不是正经路数上得来的。”

  “这小子把它藏在墙洞里,看来已经成了心病了。弄得他一路过就忍不住往墙洞的地方上瞄。却不成想正好遇上了我!”

  沈墨摇着头,把黄金塞到自己的怀里,他转瞬间就把张牛儿的事丢到了脑后。

  一路回到家的时候,太阳已经偏西。看辰光是刚到申时,大概是现代的三四点钟样子。

  等沈墨一进家门,陆云鬟和小符赶紧过来给他掸扫尘土、更换公服。

  经过了昨天痛殴孟三儿的事件以后,虽然这主仆二人对沈默心里还是难免有些隔阂。但是毕竟已经把他当做了一家之主和终身依靠,所以这些动作做起来倒也自然了许多。

  “相公也该饿了吧?”云鬟放下手里面的手巾,对着小符说道:“赶紧把吃食拿出来。”

  沈墨换成了家常的衣服,等到他在桌边坐下以后,小符很快的端出来了一些吃的东西。

  一看见这些东西,沉默的心里就是一阵苦笑。

  早上的一屉芙蓉糕,这两个人根本没舍得吃完,而是给他剩下了三块——那一屉拢共加到一块才六块!

  然后,在芙蓉糕的旁边还有一碗稀粥。

  沈墨的家里面没米没面,他是知道的最清楚的。也不知道云鬟这两个人是怎么打扫的米缸,硬是扫出了三五十粒碎米来给他熬了碗粥。

  都说这粥要是太稀了,都能照见人影。而沈墨面前的这碗……清亮的都能养鱼了!

  就算是这样,云鬟还是把这些仅有的吃食放在了他的面前,准备让他这个一家之主填填肚子。

  在他的旁边,云鬟的脸上带着略显尴尬的笑意看着沈墨。似乎只要他的夫君把这餐简陋的晚饭吃下去,她心里就满足了。

  小符也是一样,俏生生笑盈盈的站在那里。

  沈墨的脸上依然平静如水,看起来毫无波澜。他把那碗稀粥端起来的时候,只觉得手上一片温热。

  温度正合适。

  他手上的这碗粥虽然是淡薄无比,但是沈墨端在手里,却觉得重逾千钧。

  在这一瞬间,沈墨感觉到这碗粥,胜过这世上一切的珍馐美味。

  云鬟和小符把仅有的这些东西都给了他,却没有想到她们自己。

  自己把家弄得穷成了这个样子,她们对他却没有半句埋怨。

  而现在,她们就站在自己的两边看着他吃这餐饭。好像是只要他吃饱了,才是这世上最重要的东西。

  这就是……家!

  两世为人,身为孤儿的沈墨在这一刻,第一次拥有了家人。他第一次知道有了自己的家,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。

  这种被人关心,被人惦记着和爱护着的感觉……真他娘的来劲!过瘾!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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